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、学校发放的《就业协议书》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套(一式四份、编号固定)。毕业生通过“双向选择”确定接收单位,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《就业协议书》后,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该认真履行协议。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,应承担违约责任,且每人至多只有一次换发协议书的机会,请各位毕业生慎重签约。
已签订《就业协议书.》的毕业生,如要违约,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:
第一步:在河北大学就业指导网文件下载一栏下载《毕业生换发就业协议书审批表》。
第二步:拿着《毕业生换发就业协议书审批表》到原签协议单位,在原就业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,效力形同解约函。
第三步:将加盖原单位公章的《毕业生换发就业协议书审批表》交由本学院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,盖章后携原三方协议(三份)及审批表至就业指导中心
第四步: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《就业协议书》
第五步: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本学院备案